关于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应遵照如下法则:
1.任何属于个人私有财产部分皆归属其个人名下所有;
2.夫妻间所属
共同财产则可通过平等协商之原则进行划分,若未能达成共识亦可寻求法律判决,而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坚决执行并维护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子女、女性以及无辜受害者能够得到适当关注与关照;
3.对男方或女方在家居地产
承包经营中所占据的相应权益,皆应该依法加以尊重及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