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产的传承权利究竟应属何方人士,我想关键在于首先明确那座房产所代表的财产所有权关系,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去探讨那座房产的传承权利应当如何归属。在我国现行社会制度之下,对于
遗产继承问题的处理,其基本原则是遵守两个传承顺序,并且每一个传承顺序内的
继承人也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资格以
继承这笔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