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约定的面积与实际测量结果存在差异,在不超过原定总计金额的3%情况下,应按实际测量结果计算应付租金;当差异超出3%的范围时,购买者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其所支付的
定金及利息将由开发商全额退回;若购买者选择继续
履行合同,届时可依据面积误差比例和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解决方案,即买方可选择自行承担差价部分或开发商自行承担该部分费用或者退还给购
购房者,甚至是双倍退还。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