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并非意味着冻结所有类型的财产账户。
诉前保全作为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预防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被主张者所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并且阻止涉案
当事人通过挪动或转移资产等方式试图规避法律裁判的执行。
然而,冻结所有类型的财产账户并非诉前保全的唯一途径,除此之外,诉前保全通常还涉及到诸如查封、扣押以及禁令等多种操作手段,以便
保证被主张者的财产不遭受任何损伤,进而确保最终裁决能得以有条不紊地实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