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死刑辩护专题 > 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吗

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吗

对于那些可能被判以极刑的案件,其司法管辖权归属地为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涉及到死刑罪名的案件在经过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时,若被判处死刑,那么该判决自宣布之日起即刻生效,并且此后还须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验证,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最终的批准汇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