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时无意间触及到他人车辆并离开现场,一般情况下这被视为
肇事逃逸。
然而,若倒车触及他人车辆后驾车离去的行为,有
证据表明驾驶者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无法察觉事故已然发生,则不应将之视作肇事逃逸处理。
换言之,若
当事人能确凿提供证据表明自身确实对所发生之事一无所知,且在此前提下驾车离去,那么交警部门会判定此类行为并非肇事逃逸,与此相反,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无辜,那么警方将会判定其为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