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未经授权的建筑物倘若满足了某些前提条件,地方政府机构有权采取强制手段,对该类建筑实施拆除动作。
依照我国《城市与乡村空间规划治理法律》中相关约束条款,如果当地政府部门向涉及相关责任方发出停建或者拆除此建筑物的指令之后,对方未能按期落实执行,地方政府便可依法强制性地拆毁那些未取得相应许可证的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
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
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