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
套牌车辆的现有法律规范中尚未明示具体的惩戒措施。
通常情况下,如有个人或组织违反相关
法规,通过伪造、
变造或者非法持有
伪造、变造的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将受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打击。
这类事件通常会被定性为严重
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涉案
机动车辆进行扣押和冻结,对
违法当事人实行十五天以内的
行政拘留,并处以不超过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倘若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相应人员将承担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依法追求其
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