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严苛规定,对于涉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的人员,可以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须处以
罚金或者单独
处罚。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则应对该单位施加罚金
刑罚,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倘若此类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
犯罪,那么便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
罪名并予以相应的惩罚。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存在
案底的。一旦被判定为有罪,
犯罪记录将会被详细记录在案,这无疑会对个人或单位的声誉、信誉乃至未来的职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