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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半年后还能解除吗

根据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九条的明确条款所示,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应为十二个月。在此过程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本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抑或是取保候审的时效期已届满,必然需要立即解除其取保候审的相关措施。因此,倘若取保候审的时间已经持续了半年之久,即超出了法定的最长时限,那么就必须依照法律程序来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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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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