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二人共同生活期间购得的房屋,若两口子并无明确约定该房所有权归谁所有,而且
房产证上仅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当被判定为这对夫妻的
共有财产。
然而,如该房屋是在夫妻婚后由某一方向其父母所购买,且
产权登记在这位子女名下,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仅仅是其亲生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向
赠予行为,因此,这种情况理应归类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资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