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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谁告谁的案件

职务侵占罪乃为公诉性质之案件,代表国家公权力的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公诉权。若单位自行察觉员工存在职务侵占行为,可主动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待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确认其构成犯罪之后,便会将此案转交至人民检察院,使人民检察院得以代表国家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追责。另一方面,若单位内部的监察机构或审计部门在其日常调查过程中发现了职务侵占行为,亦有权将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及资料移交至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以协助司法机关对该类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与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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