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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跟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招摇撞骗罪与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行为立案规定有所差异。其中,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素中通常包含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若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刑期为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至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以恐吓或者威胁等手段胁迫他人支付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若涉案勒索金额达较大程度且发生次数较多时,将面临坐牢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被判罚款。因此,两类罪行的立案规定存在明显区别,招摇撞骗罪强调的是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而敲诈勒索罪则更注重通过恐吓或威胁等手段来获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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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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