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口头协议能否构成合同骗局,这主要取决于合同签署方在缔结合约时所呈现出的行为细节,不能仅凭其合约签订方式就轻易下定论。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合同的签订既可选用
书面形式亦可选用口头形式,两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而所谓的合同骗局则是指一些人以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为初衷,在与他人签订以及执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他们通过编造
虚假事实、隐瞒实际情况、精心设置圈套陷阱等等手法,从而从对方手中获取了非法财产。
《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