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谈谈一般的项目构成。
这是指常见的
医疗费用、因错过工作机会而造成的损失及
工资补偿、护理照料所需的人力资源费用、身体恢复过程中的营养补充费用、在医院治疗期间的餐费补贴以及各类出行、住宿花费等等。
这些费用通常都可以通过相应的收据和发票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只需将它们逐项累加以计算出全部
赔偿金额便可。
其次,就是与受伤情况紧密相连的项目类型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