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是否有权对其承建商所授予的分包方进行罚款,这应视具体情形而定。
承包合同的订约者,即
建筑工程的承建商,他们享有将自身承担的部分建设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实施的权利,然而,这需经发出
招标邀请的发包方的明确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
承包关系中,被授权转包的工作内容只包含非建筑物主要构成部分的施工任务,同时,分包方必须具备与其承接工作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认证。
此外,承包商只能对其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授权转包,严禁第二次及以上的分包行为的出现。
《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