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与户口归属是否必然相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与户口归属是否必然相关

倘若一对父母选择结束婚姻关系,那么关于子女与户籍的问题上却并非如大多数人所误解的那般,即必须跟随父母中的其中一方。
实际上,子女在离婚之后完全可以继续保留其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跟随取得抚养权的那位家长进行户籍迁移,而另一方则无法对此加以干涉或阻碍。
当获得抚养权之方尝试将孩子的户籍迁至其他地方时,另一方理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和协助。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当前市场中所购买的房源部分带有就近学校入学的需求,若考虑到子女未来求学的实际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决定不进行子女户籍的迁离也是可行而且符合规定的。
另外,倘若夫妻两人的户籍原本就已经登记在同一处,他们也可以考虑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时分户的相关手续,从而妥善地解决双方在使用户口簿方面遇到的难题。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新修订:2024-07-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