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偶采取
离婚并暗中转移资产的行为时,另一方应尽力收集相关
证据,以便在法庭上质疑该这部分临时变动的控制权,进而提出针对此种行为的严格审查,以确保原定分配的
财产分配方案得到充分保护,也使法院判决对方分享较少或完全不参与原先约定的财产分配中;
若此类情况发生在离婚之后且直到晚些时候才被察觉的话,受害者可进一步寻求法庭的介入以申请重新审视和评估已分割的财产,以便实现公正合理地分配。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