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这是由于合同性质所决定的,其为相对性原则的体现,因此不允许任意单方面地作出修改和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协议中涉及到的相关人物和机构要有明确的名字列举出来,若只有其中的一个
当事人参与,那么这份协议就无法建立起作为两个个体之间的正式
法律关系。
此外,一些被视为符合房屋
拆迁规范的特定行为,我们称之为“合法行为”,它们通常都是经过严谨的一系列程序和
法规条例进行规定并执行的。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