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用的设定主要取决于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水平:
1.若
受害人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用将按照其确实减损了的收入金额来计算;
2.如果受害人并未在某一行业拥有固定的收入,则可以依据他们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数值来计算误工费用。
关于误工时间的长度,这需要医院方给出确切的记载与证明。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