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相关程序
法规矩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在确定被实施了
刑事拘留或
逮捕等
强制措施之后,及时启动
取保候审申请程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在接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材料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并作出明确且具有
法律效力的决定。此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