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酒后驾车并涉嫌构成
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被告人能否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实际上是受到多种复杂且相互交织的因素影响的,例如被告人是否属于
初犯、是否已展现出诚恳的悔过之意以及其对社会潜在威胁的程度等等。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或者检察院将会全面权衡和评估上述各种因素,以作出最终决定。通常而言,如果被告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或者其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甚至是处于孕期等特殊时期,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