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嫌疑犯或者被告人的日常生活权益,包括生育权利,通常情况下并不会遭受任何的限制与束缚。如果他们能够充分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且在此过程中并不妨碍到
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和有效运作,那么这些
当事人还是有机会实现怀孕的愿望的。不过必须要指出的是,实际处理时是否会被许可实现怀孕这一愿望,可能需要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质及其具体情况,同时也要充分尊重法院或者侦查机构的权威性意见来做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