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文规定,所谓“轻度”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通常需依据
犯罪者严重程度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分,并有可能依法
追讨罚金。然而,实际刑期的具体时限则需参照
犯罪情节、犯罪所引发的后果及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认罪态度等综合要素,最终由人
民法院进行裁决。此项罪责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严厉打击那些为电信
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协助的不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