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发表
不当言论导致的
刑事拘留,其具体期限将视案件严重性以及
司法程序进度而定。通常情况下,该
拘留期最长可以达到37日。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拘留期的长短并不等同于是否会产生
案底。案底的形成与否,主要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若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
当事人并未被
提起公诉或者被判定为无罪,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不会拥有
犯罪记录。但是,一旦被判定有罪,那么案底便会随之而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