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海地区,涉及开设赌场
犯罪行为的典型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构建实体性的赌场设施,为广大的市民群体提供赌博活动所需的场所与必要器具;
2.操控线上赌博活动,通过互联网技术或者是移动应用程序搭建赌博平台并以此谋求经济利益;
3.在无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他人进行彩票游戏、麻将、扑克牌等各类赌博活动,以获取不正当的经济收益;
4.为赌博活动提供赌资借贷服务,或者是为赌博行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从而从中获取高额的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