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房产项目沦为烂尾楼而开发商早已消失无踪的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您作为权利人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并寻求让该开发商对其
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体现我们作为一家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高度责任心,我们将严格遵守当初所签署的所有
合同协议条款,将现已达到入住标准的
商品房按计划、按照常规流程及时、顺利地上交给广大的
购房业主;倘若由于种种不可预见的因素未能履行这一重要职责,进而导致商品房交付时间有所延误,那么我们作为房企应当积极主动地承担起
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