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于
购房环节中发觉房产品质量有所欠缺,
买房者可依照先前签署的购房合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比对和参照,针对发现的房产品质量问题,依法依规地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维修及相应损失补偿的
申诉;如因房产主体结构层面的质量未能满足预定标准,从而导致无法按期交付出售的房屋,抑或在交易完成后,经由专业机构检测证实房产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则买方享有终止购买此房产合同的权利,并且有可能申请公司返还全部购房款。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
归责于
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
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