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其所支付的
违约金将按照每日2%-5%的比例进行计算。在此过程中,法律并未对这一部分的违约金具体数额做出明确规定,因此该标准被视为普遍适用的行业惯例。在
商品房买卖交易过程中,违约金的主要功能在于弥补
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对于存在高额违约金约定但又因违约金价格过高而要求予以降低的情况,应当考虑以违约金金额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适当调整违约金的支付比例。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