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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无效购房合同纠纷

下列购房合同存在失效的可能性:
首先,在商品楼房交易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未能向买方通报并将该房产抵押给其他第三方;
其次,同样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卖方又将同一房产出售给了另一个第三方;
最后,开发商故意隐瞒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如果买方能够证明卖方和第三方之间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并且通过这种方式另行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还将房屋实际交付使用,使得买方无法取得该房屋所有权,那么买方可以据此请求法院确认卖方和第三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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