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原则上是可退还的,但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所规定之特定情形。如若因卖方本身因素而致无法签订正式
购房合同,买方可据此请求退还
定金。即便非买卖双方直接原因导致未能最终达成
购房协议,亦应无理由地将定金予以返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