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不可抗外力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等)之外,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应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具体而言:
1、若
逾期未超过60天,开发商需每日向业主支付总房价万分之三的
违约金;
2、若逾期超过60天但未满90天,业主有权选择解除
购房合同,开发商须自收到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按照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3、若逾期超过90天,业主同样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除了需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及支付违约金外,还需额外支付业主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开发商需每日向业主支付总房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
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