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均属于不构成
延期交房的范畴:
1.由于不可抗拒之因素导致未能按时履行房屋交付义务;
2.在重要规划和设计方面出现变化而对正常交付产生影响。例如,政府部门出于拓宽道路的需求,可能会要求位于建设项目两侧的建筑物向后退让一段特定距离等类似情况。
《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
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