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交付房产之违约期限并非受法律严格限制的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乃确立
当事人之间在房屋购买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而违约时限亦为合约中约定明确的条款,若任何一方未依照所签署的合同议定事项履行其应尽职责,即构成
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
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