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毒品辩护专题 > 涉嫌运输毒品罪怎么判

涉嫌运输毒品罪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关于涉嫌运输毒品行为的裁决,会依据具体案情和情节进行判定。倘若运输毒品的数量已经累积至鸦片超过二百克但未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接近十克但未满五十克,或者其他种类的毒品数量相对较大者,可以预计将被判处七年及以上有期徒刑,且需同时缴纳罚金。然而,若其数量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情节严重,同样有可能被判处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面临罚金的处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若犯罪嫌疑人涉及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参与运输毒品活动或向未成年人售卖毒品,则需要参照上述标准,加重处罚力度。在涉及到多次运输毒品且未经处理的案件中,毒品数量将会按照累加后的总和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最新修订:2024-07-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