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首先,需有
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次,被盗财物必须达到“
数额较大”这一标准;再次,盗窃行为须为“多次”或“入户”;此外,还包括“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特殊情形。其中,所谓“
入户盗窃”,是指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住所并实施盗窃的行为。然而,进入商铺并不必然构成入户盗窃罪。通常而言,“
入室盗窃”特指未经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的行为。若商铺属于公共场所,或者商铺内部设有明显的营业区与生活区划分,且盗窃行为发生在商铺的营业区域之内,则可能无法认定为入户盗窃。但是,若商铺内部存在居民住宅区域,且盗窃行为发生在此区域之内,则可能会被判定为入户盗窃。因此,判断是否构成
入室盗窃罪,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深入分析,包括商铺的性质、盗窃行为发生的具体位置及方式等多方面因素。若进入商铺的目的在于实施盗窃,且满足入户盗窃的所有
构成要件,那么便有可能构成入室盗窃罪。反之,若不符合入户盗窃的构成要件,则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入室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