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所涉及的
犯罪对象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包括了
遗失物这一范畴。结合相关法律条款,将他人丢失或丧失控制权的物品非法据为己有,且占据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并拒绝归还的行为,依照前述条款进行惩处。因此,对于那些涉嫌
非法占有他人丧失所有权的贵重财物,且
数额较大且拒绝返还的人,其行为已符合侵占罪的
构成要件,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