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批准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主要有两种:首先是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要面临处以
管制、
拘役或单独适用
附加刑这三种
处罚形式;其次则是他们可能会被判以
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罪行,但若在这类情况下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预见会引发社会
公共安全隐患。针对您提到的饮酒驾车并检验出血液
酒精含量为177毫克每百毫升的状况,能否批准其取保候审,则需综合实际案情进行细致分析。如果经查验,该涉案
酒后驾车行为已满足
危险驾驶罪的所有判定要素,理论上可能面临
刑罚处以拘役或是有期徒刑,且通过全面调查案情,评估判断出采用取保候审策略并无引发公共安全风险的可能性,依据前述法律条款中的(二)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具备了
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裁决。反之,如果涉案酒后驾车行为尚未达到危险驾驶罪的
定罪标准,或者经过全面评估,发现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可能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那么根据前述法律条款中的(一)款和(二)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并不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是否能够批准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酒后驾车行为的性质、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等。若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可提出申请;如不符合,则可能无法获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