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当前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
抢劫与
绑架均属于性质恶劣的
犯罪行径,然而,二者的严重性却可依据不同层面进行深入比较。首先,从惩罚力度来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下文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及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绑架罪的惩罚范围要比抢劫罪宽泛得多,罪犯有可能面临十年及以上
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外加
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
处罚;相比之下,抢劫罪的惩罚范围就显得较为狭窄,除非存在特定的加重情节,否则通常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其次,
从犯罪手段及其产生的后果来看,绑架罪往往涉及到更为严重的侵犯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例如长时间控制人质、威胁人质生命安全等等,而抢劫罪尽管同样包含了
暴力或恐吓的元素,但主要针对的还是财物的直接掠夺,对人身权益的侵害程度相对较低。最后,从犯罪动机的角度来分析,绑架罪的主要目的往往是为了获取巨额财富,而抢劫罪则是直接夺取他人财物,虽然在绑架罪中也有可能出现勒索财物的情况,但是绑架罪的犯罪动机还包括将人质作为筹码,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对人身权益的更为严重的侵犯。综合上述各个方面的考量,无论是从法律规定的
刑罚范围,还是从犯罪手段的角度来看,绑架罪相对于抢劫罪而言,其严重性都更为突出。然而,具体的案件分析必须结合实际发生的案件事实和相关
证据,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