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仅有单方姓名记录在列的房屋的归属权益问题,我们需要率先明确的是该房屋是否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单方
个人财产。
若确属
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面临
离婚之际,将由夫妻双方自行协议如何分配,如若未能达成共识,便将交由法庭依法作出裁决。
反之,若
房产证上仅显示的为单方姓名,那么在离婚时,此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归属该名业主所有,无需做任何
财产分割。
确切地说,以下几种类型的房产,通常被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
否则,便被判定为单方个人财产:
一种是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第二种是由单方父母支付首付款项购买后,由夫妻双方共担贷款偿还责任的房产,第三种是恋爱或者
结婚前,双方共同投入资金购置的房产,并且另一方可以提供充分
证据来证实其
出资事实的房产,第四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继承而来,而且
赠予者明确表示这份遗产是赠送给夫妻两个人的房产,最后一种是由夫妻双方各自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