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犯罪领域中,侵占罪侵犯的乃是他人
财产权中的所有权部分。
所谓侵占罪,是指具有
非法占有目的的
行为人,通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遗忘物或隐藏物擅自转为自有之物,使其成为私人所有的情况,且这种做法涉及到金额较大,而拒绝归还给相关权利人。
"法益"这个术语在
刑法学上被广泛使用,特指由法律所重点保护的各种利益范畴。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