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抢劫罪着手的判定关键在于开始实施对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方法以劫取财物的行为。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始点。
(2)当行为人实施直接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并以此获取财物的行为时,就进入着手阶段。像拿出凶器威胁、直接暴力打击等,这类行为直接指向财物劫取,对公私财物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造成现实且紧迫的危险。
(3)为抢劫准备工具、踩点等行为属于预备行为,还未着手实施抢劫犯罪。
提醒:
判断是否着手实施抢劫很关键,不同阶段的法律责任不同。若面临相关情况,因案情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判定抢劫着手关键看是否开始实施对财物所有者等当场用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方法意图劫取财物的行为。
(二)当行为能直接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以获取财物时,认定为着手,如拿出凶器威胁、实施暴力打击。
(三)为抢劫准备工具、踩点等是预备行为,未着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此条规定明确了抢劫罪的构成需有暴力、胁迫等劫取财物的行为,可作为判定着手标准的依据,即开始实施这类行为才进入抢劫实行阶段。
1.判定抢劫罪着手,看行为人是否已对财物所有者、保管者等当场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意图劫取财物。
2.着手是实行行为起点,开始实施直接侵犯人身权利以获取财物的行为,就算着手,像拿凶器威胁、实施暴力打击。
3.若只是准备工具、踩点,属预备行为,不算着手抢劫。
结论:
判定抢劫罪着手以行为人开始实施对财物所有者、保管者或守护者当场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意图劫取财物的行为为准,实施能直接侵犯人身权利以获取财物的行为就是着手,准备工具、踩点等是预备行为。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抢劫罪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当行为人实施如拿出凶器威胁、直接暴力打击等能直接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并以此获取财物的行为时,就对法益造成了现实、紧迫的危险,进入了实行阶段,可认定为着手。而像为抢劫准备工具、踩点等,只是为抢劫创造条件,还未直接针对财物和人身实施具有紧迫性的行为,属于预备行为。如果对抢劫罪着手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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