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孩子16岁了还在
闹离婚,父母双方争抢
抚养权的问题,挺让人头疼的。
这时候法律会根据父母的各种条件来判断孩子应该跟谁一块儿生活,比如彼此的经济实力和照顾孩子的经验等等,当然也要照顾到孩子自身的想法。
总得来说,法律知道哪个家庭对孩子最有益处,就把
孩子的抚养权判给那家。
要是两口子都想拥有孩子呢?这个时候,其中一个人就要出示点
证据,证明他们比对方更适合带孩子。
比如说,如果一个人已经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失去了生育能力,那么他们得到孩子的机会就更大些。
又或者说,孩子跟某一方的时间比较长,如果突然换个环境去适应,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的话,那么他们就比较容易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另外还有两个情况,一种是没有别的孩子而另一方却有,另一种是孩子跟着某个父母对他很有好处,但是另外一方患有一些慢性病或者精神疾病等影响孩子心理健康的症状,那么这一方得到
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不过,如果孩子已经满16岁并且可以用他的工作赚的钱养活自己,那父母其实也就没必要再承担孩子的
抚养责任了。
所以,这个阶段就不用再判孩子到底该跟谁一起生活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