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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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财产协议撤销需满足法定条件,不同情形下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且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则消灭。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并非随意可撤销。若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一方通过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受欺诈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若存在一方或第三人胁迫签订协议的情况,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特别要注意的是,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婚前财产协议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婚前财产协议方面遇到了相关问题,不确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或不知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婚前财产协议撤销有严格法定条件限制。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情形下,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且撤销权有五年的最长除斥期间。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婚前财产协议,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请求撤销。
2.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3.胁迫: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订立协议,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
4.除斥期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时保持谨慎,确保意思表示真实。若遇可撤销情形,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
法律分析:
(1)婚前财产协议的撤销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限制。基于重大误解而签订协议的,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九十日内,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来撤销协议。这是因为重大误解可能使当事人在不了解真实情况时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
(2)若存在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的情况,受欺诈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协议。欺诈行为破坏了协议签订的真实基础。
(3)当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协议时,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请求撤销。这保障了当事人在受胁迫情况下签订协议后的合法权益。
(4)需注意,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提醒:撤销婚前财产协议需符合法定情形并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时间限制,建议遇到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因重大误解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及时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
(二)若遭遇一方欺诈签订协议,受欺诈方需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相关机构请求撤销。
(三)若受一方或第三人胁迫订立协议,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协议。
(四)要注意自协议签订即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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