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帮信罪能否两地
立案,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帮信罪的
刑事管辖权主要包括侦查
管辖与
诉讼管辖两大类。
其中,侦查管辖的权限掌握在
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手中,而诉讼则由
犯罪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受理主导。
其次,对于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诉讼过程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实施如
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和非法搜查等侵害公民人身权益以及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事件时,他们有权进行
立案侦查。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若某人知道有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活动,而故意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是广告推广或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只要情节恶劣,即可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且还可面临
罚金的
处罚。
对于企业而言,如果涉及上述
违法的行为,也会被查封,罚款,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和其他
责任人依据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惩罚。
最后,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触犯了帮信罪,若同时又涉嫌其他犯罪行为,应该按照立法规定中最严厉的方式予以处理。
所以,为了明确帮信罪的条件,关键在于:
对于犯罪的主体来说,将涵盖所有的人群;
在主观上,
行为人必须是
故意犯罪,即他们清楚知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至于指向的客体,即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严格管理秩序;
至于客观方面,他们必须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必须达到
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这一罪行。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