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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鉴于以下几种情形,竞业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竞业限制期限若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限即二年;
其次,如果签署竞业协议的个人并非属于雇主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成员、高级技术人才或其他承担重要保密责任的相关职员;
再次,雇主未向劳动者提供合理补偿;
此外,若采用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或者借机乘人之危,致使另一方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该协议;
最后,如存在其他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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