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如果某教育培训机构未能按照约定退还学员应得的费用,这无疑是
违反合同约定、
违法侵权的行为。在面对此类情况时,学员可先尝试与其进行友好协商,试图通过合理调解来达成
退款共识,做到互谅互让,从而降低因
诉讼而产生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若协商无果,学员有权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明确指出该机构违约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并请求法院裁定该机构全额退还学员支付的
定金或学费,同时,学员还可以要求该机构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