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面临情感疏离且难以维系的婚姻,
离婚无疑是唯一的出路。
目前,采用的离婚途径主要分为两大
类别——
诉讼离婚及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即所有
当事人自动达成一致,
自愿离婚之后前往相应民政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这一方式的前提就是需要双方对于离婚事宜抱持同意态度,并且两人均愿意前往民政局进行
离婚手续的办理。
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当某一方当事人
提出离婚请求时,必须通过相关机构的调解或直接进入法院
诉讼程序。
而当人
民法院受理
诉讼请求后,会先进行调解,若经调解未能化解矛盾,且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的话,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其实际情况做出判定,
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详细规定了离婚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指出,如果男女双方都有意愿离婚,他们应签署正式的
离婚协议并在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正式的
离婚登记手续。
这份离婚协议需清楚罗列双方对于离婚的意愿表达以及对于
子女抚养权、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处理等各类问题的共识和共识性解决方案。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进一步阐释了诉讼离婚的详细步骤,规定,若有人士请求
解除婚姻关系,可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进行调解,假如发现感情已经破裂,调解失效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准许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