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指控犯有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该行为最低限度将面临
拘留徒刑的惩罚,而最高
刑罚则可能达到三年
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明确规定,个人或组织如果在信息网络中进行任何严重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以及罚款的
处罚。
具体而言,上述条文包含了有关设立网站、组建通讯群组以及发布各类涉嫌
违法内容的行为规范:(1)设立网站或通讯群组,以实现诈骗、传授
犯罪方法、生产或销售
违禁物品、
管制物品等不良目的;
(2)张贴传播有关制造或者销售毒品、
枪支、淫秽物品等违法物品、管制物品或其他违规内容的信息;
(3)为实施诈骗等
犯罪活动发布相关信息。
对于
单位犯罪的情形,《刑法》也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根据前述条款,单位犯有前两款规定的行为的,将会面临
罚金的处罚,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也会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已经按照《刑法》的规定作出了处罚,但如果这些行为还触犯了其他法律规范,则会按照较为严厉的法律条款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