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伪证罪,即在侦查、审判过程中,
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若有意要诋毁某人声誉或为了遮掩某人所犯下的罪行,对于与案件有着重要关联的特定事实,故意提供
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是当权者为了掩饰某些严重
经济犯罪人士的
犯罪证据,公然制造伪证的恶劣行为。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之规定,在
刑事诉讼的环节中,倘若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鉴定、记录或翻译,意欲损害他人的利益或隐瞒罪证的,将会面临三年内的
有期徒刑或
拘留;
如果情节恶劣,则可能因刑期更长而受到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惩罚。
有鉴于此,假如因为
做伪证而
被拘留的话该如何应对呢?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从
犯罪嫌疑人首次被侦查部门进行讯问或者收到
强制执行之日起,便拥有委托律师作为辩护
人的权利。
然而在
侦查阶段,仅允许委托专职律师担任
辩护人。
因此,在
当事人遭遇
刑事拘留之后,他们及其
近亲应当立即寻求律师的协助,以便获得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